各市、州、县林业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现将《2026年湖北林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湖北省林业局
2026年3月3日
2026年湖北林业工作要点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全省林业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和关于林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及全省“新春第一会”部署,坚持“三绿”并举、“四库”联动,聚焦服务全省“七大战略”,持续实施林业“五大行动”,奋力推进林业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确保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取得决定性进展贡献林业力量。
一、持续推深做实林长制
提请省委、省政府召开总林长会议、发布总林长令。优化林长制督查考核,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履职能力培训,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林业资源主体责任。及时更新完善“林业资源、目标任务、解决问题”三张清单,用好简报、通报、提示函、督办函,有效服务保障林长巡林履责,推动解决林业发展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健全林长制工作体系,丰富拓展“林长+”机制,推动“林长+生态司法”形成闭环。大力推进乡镇林长办实体化运行和乡镇林业职能落实,统一各类林业资源管护网格,推进林长制数智能力建设。
二、编制实施林业“十五五”规划
统筹衔接各类规划,科学确定“十五五”全省林草保护利用发展思路、总体目标、区域布局、重点任务,编制实施全省林业保护利用“十五五”规划。选择一批基础扎实的县市开展县域林业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试点,示范推动全省林业重点县市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编制县域林业综合性规划,以规划引领推进造林绿化、资源管护、森林经营、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实行规划项目清单化管理。
三、深入推进国土绿化
协同编制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合理确定造林种草和森林提质空间规模。深入实施国家“双重”、国土绿化示范等项目,完成重点工程营造林90万亩以上。推进森林质量提升,总结推广森林可持续经营典型模式,完成森林可持续经营79万亩以上。加强林草种质资源库、良种(采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和种苗质量监管,推动建立省级林草种质资源鉴定中心。开展第三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推动建设一批义务植树基地。持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组织实施一批储备林建设示范项目。
四、加强森林资源管护
完善调查监测协同机制,高效做好2026年度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健全“一张图”。主动靠前服务,优化林地定额使用,积极保障重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需求。规范林木采伐管理,修订《湖北省林木采伐技术规程》。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管护,制定实施《湖北省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推动市县编制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健全完善林草执法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森林督查,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反馈涉林问题整改销号。
五、强化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
深入推进打击野生动植物专项行动和保护鸟类三年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猎贩卖行为。持续实施野生动物致害综合防控、收容救护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开展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野化放归、越冬水鸟调查和重点物种调查监测。加强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人工扩繁和迁地保护,推进武汉国家植物园创建。推动出台《湖北省重要湿地管理办法》《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开展重要湿地保护监管、生态状况评估、生态修复和生态补偿,完成退化湿地修复2.5万亩,履行好洪湖省级湖长办职责。推进湿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样板建设,培育全国知名的湿地旅游目的地。
六、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全力做好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推动整合优化方案获批实施。开展自然保护地名录与边界核定,形成全省“自然保护地一张图”。有序推进神农架国家公园科学创建。部署推动各保护地总体规划修编,谋划开展勘界立标和配合确权登记。出台《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启动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修订。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实现省级以上保护地遥感监测全覆盖。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联合执法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
七、筑牢林业安全防线
编制全省“十五五”森林火灾防治方案。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宣贯实施。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防火队伍建设,推进以水防灭火、实训基地、防火通信专网等项目建设,举办森林防火技能培训。加大卫星遥感监测、视频监控、大载重无人机灭火等技术应用,开展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动。开展新一轮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实施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百日攻坚”行动。规范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加强疫木采伐、运输加工和复绿改造统筹衔接。推进平安林业建设,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风险排查整治,扎实做好国家安全、意识形态、机要保密、网络安全、消防安全等重点工作。
八、持续深化林业重点领域改革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强化林权综合监管系统与相关政务平台数据共享应用,推进林业数字底座建设,积极化解林权纠纷。支持武汉农交所等平台完善林权交易功能,培育引进评估、监测、咨询等服务专业机构。推动林业绿色金融政策落实落地。推进现代化国有林场建设,出台现代化国有林场建设实施方案,打造一批现代化国有林场示范。深入推进林业“三资”改革,出台进一步盘活林地、林木、林生态资源指导意见,构建覆盖实物量与价值量的多维资源资产核算体系,持续开展国有林场不动产确权登记,建立全省林业“三资”盘活项目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九、发展壮大林业产业
科学合理开发林下经济,促进林下经济产业链向精深加工延伸。实事求是发展油茶等木本油料,指导随州、咸宁实施好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推动木竹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观鸟产业等新业态。建设核桃、板栗等万亩级森林食物标准化基地,加强林产品仓储、物流、展销和资源配置中心建设。大力培育林业市场主体,积极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完善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体系,认定一批林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开展重点龙头企业提档升级帮扶行动。积极开发林业碳汇项目,创新碳汇金融产品,探索建立林业碳普惠市场,推广“碳票”开发模式和使用场景。
十、夯实林业支撑保障
强化林业科技赋能,聚焦重点领域开展科研攻关,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推进湖泊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桂花国家林草局重点实验室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健全省、市、县三级林业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加速智慧林业建设,推广应用智慧林业综合管理平台。推进林业营商环境优化升级,落实“一张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深化与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合作,加强林业生态文化宣传,讲好湖北林业故事。做好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档案管理、信访维稳、值班值守、舆情监测处置、离退休干部、后勤服务保障、工青妇、协会学会等工作。
十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加强政治机关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林业部门落实落地。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持续推进“五型机关”“红旗党支部”创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监督管理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和政治巡察,持续推进违规吃喝、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专项治理,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拓展“干部素质提升年”,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干部人才“选、育、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