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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推进全市花卉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 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2-12-08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296    评论:0    
核心提示: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全市花卉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蚌政秘〔2022〕4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

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推进全市花卉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
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蚌政秘〔202244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推进全市花卉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蚌埠市人民政府

                      202289   

 

关于推进全市花卉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

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培育我市花卉苗木产业核心竞争力,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服务乡村振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契机,结合我市区位、交通、气候、资源等优势,坚持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坚持突出特色、集聚发展,坚持市场运作、完善链条,坚持企业投入、财政扶持,加快构建现代林业产业体系,着力打造现代花卉苗木产业集聚区、花卉苗木种源繁育中心、皖北花卉交易集散中心,促进我市花卉苗木产业由小而散大而强转变。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2025年,全市花卉苗木发展体系基本建立,技术研发能力明显增强,市场体系发育较为健全,产业发展的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和标准化程度显著提高,供应链体系更加健全,生产、流通、消费更加贯通,产业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对全市乡村振兴、文旅产业的贡献更加凸显。

(二)具体目标。2025年,全市花卉苗木种植面积稳定在15万亩以上,实现年产值30亿元以上;从业人员达到4万人以上,加入林业专业合作社、花卉协会等各类组织的花农比例达到60%以上;建设省级以上花卉苗木类种质资源圃(库)、花卉苗木农业重点试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各1个;建设皖北花卉综合交易集散中心2个,创建交易额超5000万元的知名花卉展会品牌1个;创建区域产业集群5个,建设花卉苗木高标准基地、专类园20个;培育国家和省、市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0家以上,年营业额超亿元花卉苗木和绿化企业5家。

三、重点工程

聚焦培育壮大花卉苗木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多元化流通体系、打造品牌示范化工程、延伸特色全产业链,实施四大重点工程

(一)花卉苗木产业提升工程。

1.规划建设五个特色片区。根据现有花卉苗木分布、区域基础和发展条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重点打造大洪山生态修复和特色花卉产业集聚区、涂山风景区石榴与盆景产业集聚区、陶山蝴蝶兰等专类花卉产业发展集聚区、三汊河湿地公园和龙子湖风景区水生花卉及时令盆花产业发展集聚区、芦山和老山经果林及特色苗木产业发展集聚区五大集聚区,引导花卉苗木一地一品差异化和集聚化发展。

2.打造六大种源研发培育样版。建立企业立题、专家解题、群众评议的研发方式,鼓励涉农高校、科研院所与花卉企业产学研用合作,重点支持安徽中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石榴组培研发和荆涂红石榴的引种示范选育,安徽森升园林景观有限公司的蝴蝶兰繁育研发选育,蚌埠韵莲苑景观园林有限公司的水生花卉引种选育,蚌埠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龙湖园林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恒芳园艺有限公司的月季引种选育,蚌埠绿艺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樱桃经果林引种选育等研发项目。

3.实施百家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坚持以种苗项目为带动,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经营模式,推动花卉苗木产业由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转变。在土地流转、贷款融资、税收、水电等方面给予支持,重点扶持培育森升园林、水利生态环境、中以农业、龙湖园林、蚌埠建设投资等一批有特色、有市场竞争优势、产业关联度大、带动力强的大中型林业龙头企业,支持企业申报全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引导和推动企业参与 MPS(花卉环境认证)等环保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项目。

(二)花卉苗木品牌示范工程。

1.县域特色+品牌提升工程。品牌创建是我市花卉苗木产业实现转型升级的关键途径,支持怀远县对石榴品系的组培和脱毒苗的繁育,引进全国和世界优良石榴品种,逐步打造全国石榴种苗供应中心。支持五河县重点发展药用、观赏植物、根艺加工等特色产业,扶持五河根艺产业建成全国知名花艺特色品牌。支持固镇培育和壮大林木良种产业,重点发展优质乡土珍稀树种和特色花卉产业。

2.“美丽乡村村镇建设工程。结合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系统推进特色花路、花宅、花村、花田等景观提升,推动花境产业发展,重点推进禹会区长青乡、蚌山区燕山乡、淮上区曹老集镇、龙子湖区李楼乡等区域打造花卉苗木特色产业,到2025年,创建2个花卉苗木特色小镇,10个花卉苗木专业村。

3.创建一会三节展会品牌。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推进一城一展”“一产一会,大力发展花卉产业会展经济,定期举办两年一届蚌埠花博会,一年一届榴花节”“荷花节”“年宵花节等花事活动,实现以会推品牌、以会扩影响、以会拉内需、以会促发展的目标。

(三)花卉苗木市场流通体系工程。

1.建设皖北花卉综合流通中心。依托蚌埠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打造花卉物流平台体系,逐步升级为覆盖全省的网络化花卉物流集散地。在市区规划建设集花卉贸易流通、仓储冷链物流、产业配套服务等于一体的花卉销售市场和综合交易集散中心1—2处,在三县花卉苗木主产区或重要集散地规划建设3个小型集中式零售市场或场景式零售市场,加强市场仓储、运输和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市场配套服务功能。

2.推动产销高效对接。建设花卉产业大数据库,健全花卉价格指数发布等信息服务体系。引导和鼓励企业与花农、电商平台建立花卉苗木联合直采基地、前置仓储等合作关系,积极运用蚌埠花卉世界网等线上交易平台,支持花卉苗木龙头企业建设第三方电商平台旗舰店和自营平台,形成多元化的花卉苗木流通主体,逐步把花卉零售网点延伸到城市社区、菜场、超市,形成供需对接紧密、批发与零售相配套的花卉苗木流通网络。

(四)花卉苗木产业链延伸工程。

1.花卉苗木休闲文旅基地建设。推进花卉产业与康养和文化旅游融合,重点支持大洪山森林康养小镇、禾泉农庄小镇、湖上升明月、万绿生态园、水利江淮植物园、厚德盆景产业园、虞美金菊基地等花卉苗木产业文旅融合项目,丰富全市旅游新业态、新层次。

2.花卉苗木食药基地建设。加强食药用花卉苗木规模化、标准化栽培技术研究,重点扶持5—10家生产加工企业,延伸花卉深加工、食药用、工艺品、香料花卉等等工业提取花卉的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和技术研发,按照全产业链推进模式,分层次、分类别、分功能、分区域,推进上下游配套衔接,关联产业融合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市食药用花卉苗木产值占花卉苗木总产值三分之一以上。

3.花卉苗木文化创意基地建设。发展具有蚌埠特色与优势的赏石和根艺品牌文化,重点支持谢树俊、岳明、李飞等国家级大师为代表的行业人才,蚌埠传统插花花艺创意创作等项目,开发花卉苗木文化创意产品,提供花艺工程等多种服务,引导花卉苗木消费。到2025年,全市建立盆景大师工作室10个、花艺创意研发中心5个。

四、政策措施

制定年度花卉苗木产业扶持政策清单,所需资金从林业改革发展、乡村振兴等专项资金中予以统筹,结合产业发展基金,加大财政资金由的力度,放大杠杆作用,积极撬动社会资本投资花卉苗木产业。

(一)保障花卉苗木产业用地。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制定全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规划。稳定花卉生产经营用地,引导和鼓励花卉产业基地土地连片流转。分类施策确保花卉生产种植和产业发展用地需要,支持集聚区内项目优先布局,对重点花卉产业和项目用地需求,优先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对总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花卉苗木类项目,优先保障生产种植设施用地比例,对经营性场所优先解决土地指标和规划选址。

(二)加大花卉产业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支持银企对接,拓宽花卉苗木企业投融资渠道,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对符合申请林业贴息贷款条件的花卉苗木企业(种植户),林业主管部门积极协助申报省级以上林业贴息贷款金融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开发花卉相关金融产品,支持保险机构开展花卉保险业务。

(三)扩大花卉苗木消费需求。结合城市提升、美丽乡村等工作,鼓励在绿道、公园、乡村美化等工程项目中使用本土花卉苗木。积极利用多平台、多渠道、全媒体加强宣传,鼓励和支持举办形式多样的花事活动,对承办国家、市级专业展览、论坛等花事活动费用,通过一事一议予以支持。

五、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花卉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牵头抓总、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工作,定期评估产业发展推进情况。

(二)突出双招双引。加强对国内外知名花卉企业的招引力度,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花卉企业入驻我市设立研发基地和销售窗口,快速提升全市花卉特色品牌;立足花卉高质量发展需要,实施招才引智和人才培养战略,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深层次合作,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协会等组织申报花卉类国家职业技能认定机构。围绕全面花卉苗木产业发展需求,引进国家级花卉领军人才和花艺大师等创新创业人才,鼓励与本地企业联合创办科技型研发企业,积极探索科技成果入股和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形式,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和科技推广服务企业等活动。

(三)落实监管责任。市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对花卉苗木产业项目实行全要素和全过程的动态联合监管,禁止以新产业新业态为名违法违规用地,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转让土地及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加强花卉苗木新品种审(认)定和保护、质量监管等工作,加大对林草种苗假冒伪劣和林草新品种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林业植物检疫,防止有害生物传播和外来有害生物侵入,保障全市花卉苗木产业安全健康发展。

附件:1.蚌埠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主要指标年度计划 分解表(2022—2025年)

     2.蚌埠市花卉苗木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

 

附件1   

蚌埠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主要指标年度计划分解表(2022-2025年)

 

序号

主要指标

2022年计划

2023年计划

2024年计划

2025年计划

1

花卉苗木产业总产值(亿元)

22

25

28

30

2

规划建设五个特色片区

选址和启动建设

2

2

1

3

打造六大种源研发培育样版

立项和启动建设

2

3

1

4

创建2个花卉苗木特色小镇,10个花卉苗木专业村

选址和启动建设

完成1个小镇,3个专业村

完成1个小镇,3个专业村

完成4个专业村

5

建设皖北花卉综合交易集散中心1-2

1个选址和方案编制

启动建设

正式运营

根据市场运行情况研判是否启动第2个市场选址建设

6

规划建设3个小型集中式零售市场或场景式零售市场

立项和启动建设

1

1

1

7

建设花卉高标准基地、专类园20

规划和选址

5

5

5

8

培育年营业额超亿元的企业5

1

1

1

2

9

建设省级以上花卉苗木类种质资源苗圃(库)、农业重点试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各1

企业申报

创建1个省级农业重点试验室

企业申报

创建1个省级种质资源苗圃(库)

10

培育国家和省、市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0家以上

40

20

20

25

11

盆景大师工作室10个,花艺创意研发中心5

方案编制

工作室3个,中心1

工作室4个,中心2

工作室3个,中心2

13

交易额超5000万元的特色展会品牌1


第四届蚌埠花博会


第五届蚌埠花博会

14

扶持5-10家花卉苗木食药基地建设

方案编制

2

3

3

 

附件2

蚌埠市花卉苗木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

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级产业扶持政策清单》,为推进全市花卉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主体

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花卉苗木及其相关产业的企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社会组织、联合体、产业联盟等单位。

二、申报、审核程序

(一)方案下达。市林业局、市财政局根据年度财政预算,按照优先支持重点产业、省市目标任务和绩效考核等重点工作编制实施方案,于当年320前下达年度实施方案。

(二)项目申报。各县、区依据市下达实施方案,按照主体自愿申报、县(区)部门初审、媒体公开公示、县(区)政府审批等流程,组织各类主体申报财政资金项目。当年420日前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原则上申报主体通过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信息管理系统申报,不再报送纸质资料。

(三)项目审核。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是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系统比对、审核工作,并与县级财政部门开展联合初审,确保项目真实性。市级林业部门牵头负责项目复核和批复工作。

(四)项目验收。各县、区林业部门联合财政等部门,开展项目的初验和审核,市林业部门联合财政部门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价。

三、支持政策和实施细则

(一)支持高标基地和特色村镇建设。

1.奖补对象。对列入全市花卉苗木高标准种植基地和专类园的注册的花卉苗木及其相关产业的企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社会组织、联合体、产业联盟等单位。

2.奖补标准。对列入全市花卉苗木高标准种植基地和专类园面积达到200亩、100亩以上的项目,经验收合格分别给予20万、10万元的奖补;对于盆景园拥有成型盆景达到2000盆、1000盆以上的项目,经验收合格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补;经验收合格对创建花卉苗木特色小镇的主体,经验收合格给予20万元奖补;对创建花卉苗木专业村的主体,经验收合格给予10万元奖补。对获得国家和省级特色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花卉行业重点生产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补。

3.建设标准。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花卉苗木高标准种植基地、专类园、花卉苗木特色小镇、花卉苗木专业村、省级特色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花卉苗木行业重点生产基地的行业标准和建设内容要求执行。

4.申报材料。

1)申请材料。根据市林业局下发的申报通知要求,报送县(区)级正式推荐文件及申报文本。

2)申报时间。2023420日前申报。

联系方式:2155155

(二)支持花卉苗木生产培育设施建设。

1.奖补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花卉苗木及其相关产业的企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社会组织、联合体、产业联盟等单位。

2.奖补标准。建设从事花卉苗木产业建设的玻璃温室(新建5000平方米以上,续建3000平方米以上)及符合规划要求建设的组培中心、实验研发中心(500平方米以上)等基础设施,按照200/平方米给予奖补。对于花卉苗木企业投资用于冷链、冷冻、保鲜、烘干等加工设备设施,按照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3.建设标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行业标准和建设内容及要求执行。

4.申报材料。

1)申请建设材料: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设施用地证明材料、主体建设方案。

2)申请验收材料:建设主体向县(区)林业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材料主要有:主体申请报告、项目建设总结(完成投资、建设内容)、主体建设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相关设备清单等材料。

3)申报时间:2023420日前。

联系方式:2155155

(三)鼓励市场主体转型升级。

1.奖补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花卉苗木及其相关产业的企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社会组织、联合体、产业联盟等单位。

2.奖补标准。对花卉苗木生产企业获得国家级、省、市级龙头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下同)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补;获得国家花卉类职业技能认定机构的,给予30万元奖补;获得省级以上名特优新品牌认定并且当年种植面积达到200亩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补;当年花卉苗木新品种推广面积达到200亩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补;获得国家级地理标识认定的,给予20万元奖补。

3.建设标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文件及行业标准执行。

4.申报材料。

1)申请材料。根据市林业局下发的申报通知要求,报送县级正式推荐文件及申报文本。

2)申报时间。2023420日前申报。

联系方式:2155155

(四)鼓励花卉科技创新和新品种研发培育。

1.奖补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花卉苗木及其相关产业的企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社会组织、联合体、产业联盟等单位。

2.奖补标准。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盆景大师工作室、花艺创意研发中心,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补;创建国家级和省级花卉苗木类种质资源圃(库)每年给予10万元保种经费;创建国家级和省级花卉苗木农业重点试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补。对通过省级以上农业品种审定委员会或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认定的每个花卉苗木新品种给予10万元奖励。对引进国内外优良品种进行本土驯化繁育的,且年均扩繁能力在10000株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10万元的奖补。对通过组培或基因改造等科技手段进行我市主推花卉苗木品种研发或扩繁的,经主管部门立项后,给予3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助。对于创新使用介质进行无土栽培的大容器苗生产推广企业,生产规模在5000平方以上的,每年给予10万元的奖补。

3.建设标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行业标准和要求执行。

4.申报材料。

1)申请材料。国家级、省级盆景大师工作室、花艺创意研发中心需要提供中国花卉协会及其分支机构、省市花卉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文件或证书。种质资源保护库(场、区、圃)提供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省级以上林业部门确定种质资源保护场(区、库、圃)的文件、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相关佐证材料。品种引进、品种研发及品种培育推广类奖补,需由县(区)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市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现场评审。其他申请提供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或安徽省林木良种品种审定证书、国家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和其它需要佐证的材料。

2)申报时间。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完成材料审核和实地检查,于2022620日前形成申请报告报市林业局。

联系方式:2155155

(五)支持花卉苗木产业智慧发展。

1.奖补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花卉苗木及其相关产业的企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社会组织、联合体、产业联盟等单位。

2.奖补标准。鼓励花卉经营主体发展电子商务,推广互联网、物联网应用,对在物联网软硬件设备投入50万元以上花卉企业,经验收合格,给予10万元奖补。对引进使用花卉智能化管理系统进行标准生产的企业,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的给予20万元奖补;年销售额超过2000万元的,给予50万元奖补。

3.建设标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行业标准和要求执行。

4.申报材料。

1)申请材料。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数字工厂(物联网、信息化平台)建设方案。

2)验收材料。建设主体向县(区)林业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材料主要有:主体申请报告、项目建设总结(完成投资、建设内容)、主体建设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相关设备清单等材料。

3)申报时间。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完成材料审核和实地检查,于2022620日前形成申请报告报市林业局。

联系方式:2155155

(六)鼓励和支持举办形式多样的花事活动。

对承办国家和省级的花事活动费用,通过一事一议予以支持。对于承办市级(花博会、荷花节、榴花节、年宵花节)的主体,除花博会以外,其余展会分别给予20万元的奖补。

1.奖补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花卉苗木及其相关产业的企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社会组织、联合体、产业联盟等单位。

2.奖补标准。对承办国家和省级的花事活动费用,通过一事一议予以支持。对于承办市级(花博会、荷花节、榴花节、年宵花节)的主体,除花博会以外,分别给予20万元的奖补。参加合肥苗交会展会按照展厅面积1000/平方米进行奖补。

3.建设标准。根据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工作方案和建设内容和要求执行。

4.申报材料。

1)申请材料。根据市政府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文件通知要求,报送申报文本。

2)申报时间。2023420日前申报。

联系方式:2155155

(七)支持花卉苗木种植主体稳产稳岗,精准发力乡村建设。

对于从事花卉苗木种植经营规模在500亩以上,近3年以来,年均带动农民用工在10000人次以上的花卉苗木种植主体,经验收合格后,每年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于专职从事花卉苗木繁育的育种育苗企业,近3年以来,年均育苗在200万株(盆)以上的经营主体,经验收合格后给予30万元的奖励。鼓励和支持花卉苗木生产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对于其扩大生产规模或进行产业升级用地优先给予保证。

1.奖补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花卉苗木及其相关产业的企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社会组织、联合体、产业联盟等单位。

2.奖补标准。对于从事花卉苗木种植经营规模在500亩以上,近3年以来,年均带动农民用工在10000人次以上的花卉苗木种植主体,经验收合格后,每年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于专职从事花卉苗木繁育的育种育苗企业,近3年以来,年均育苗在200万株(盆)以上的经营主体,经验收合格后给予30万元的奖励。

3.建设标准。根据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工作方案和建设内容和要求执行。

4.申报材料。

1)申请材料。经营主体提供用工、销售协议,转账明细及财务票据凭证,根据市政府或市林业局的文件通知要求,报送申报文本。

2)申报时间。2023420日前申报。

联系方式:2155155

四、资金要求

2023年度市级产业政策奖补资金总额为500万元,引入奖补资金竞争性分配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择优支持,同项目财政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本实施细则涉及的奖励补助支出,市与县按照37比例分担,市与区按照5:5比例分担(政策中有明确要求的除外)。涉及地方贡献的,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充分发挥涉农相关基金作用,鼓励农业企业积极申请市产业引导基金支持,鼓励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切实形成投入合力。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花卉苗木及其相关产业的企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社会组织、联合体、产业联盟等单位符合农业产业扶持政策的,参照农业产业扶持政策标准执行。市级主管部门定期开展产业扶持政策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政策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五、附则

此前发布的有关政策与本细则政策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202211日以后申报的项目,按本细则执行。此前政策有具体期限规定的,继续在有效期内执行,到期后执行本政策条款。细则中涉及到省级政策的,省级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政策咨询机关: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长制工作科

联系方式:0552-215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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