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招标  苗木  种子  银杏  广东  山东  绿茵  北京  法桐  金叶榆 

新《土地管理法》于2020年1月1日实施!农民将享受3大利好!

   日期:2019-12-26     浏览:52    评论:0    
核心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土地管理法其内容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土地管理法其内容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和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三大方面:

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范畴:在以往的农村土地征收纠纷中,很大一部分是围绕着征收是不是为了“公共利益”而产生的、尽管已经规定只有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才可以征收土地,但“公共利益”一词历来就是个颇具争议、非常宽泛的概念。这次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采用列举的方式,对于哪些是公共利益可以动用国家征收权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因军事外交,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扶贫搬迁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成片开发建设等六种情况确需要征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完善了保障体系:“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在原来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三项基础上又增加了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和社会保障费,这样就从法律上为被征地农民构建了一个更加完善的保障体系。

完善了土地征收程序:要求政府在征地之前开展土地状况调查、信息公示,还要与被征地农民协商,必要时组织召开听证会,跟农民签订协议后才能提出办理征地申请,办理征地的审批手续,所以这极大保护了农民利益。

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加农民收入: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破除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法律障碍,删除了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使用国有土地的规定,增加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依法登记,并经三分之二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入市”。

取消了多年来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进入市场流转的二元体制,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扫除了制度性的障碍。同时,这也将大幅增加农民土地财产收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更好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盘活宅基地让农民“户有所居”,即使退出也要“自愿”

1、城里人能去农村买宅基地吗?

答:根据国家规定,城里人是不能买农村宅基地的。

如果有农民想要转让手里的宅基地,也不能转让给城里人。按照规定,非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受让宅基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同村的村民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城里人是不行的。

发改委规划司城乡融合发展处处长刘春雨指出,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能开,按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原则不能突破,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2、农民进城后,宅基地必须退出吗?

答:宅基地退出应是“自愿有偿”。

“自愿有偿”是农民退出宅基地的先决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明确,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将落实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政策。这意味着,地方政府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退出宅基地。

3、农民退出的宅基地,归谁?

答:集体内部流转,或者退给集体组织。

有些农民已经进城,也不希望老家的宅基地一直闲着。针对这种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明确规定,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那么问题来了,退出的宅基地归谁呢?根据相关规定,宅基地只能在本集体内部流转,或者退给集体组织。

4、私下转让宅基地,有哪些风险?

答:风险很大,有可能财房两失。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宅基地私下买卖属无效行为。私下转让宅基地,看起来是买卖双方各取所需,但其实这一行为存在着极大的风险。

例如,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卖房方会因为拆迁或其他经济利益的驱动而提起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不但给宅基地房屋的买受人带来极大的烦恼,还可能遭受经济上的巨大损失。

文章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济南森林苗木种植销售中心
济宁市金彪园林种植基地
育美花卉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
五常市显和绿化苗木繁育基地
注册>最新加入
最新展会
网站首页  |  在线发布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会员注册  |  广告列表  |  汇款方式  |  投稿中心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