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大别山腹部的岳西县,为了加快园林绿化步伐,推进国家生态县和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打造宜居宜游的新岳西,近日出台了《岳西县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该办法分为五章四十三条,就绿化范围、规划和建设、管理与保护、法律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办法指出,县林业局主管城镇园林绿化行政工作。住建、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安、财政、国土、交通等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做好城镇园林绿化工作。县人民政府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将把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照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和“国家森林城市”及《岳西县城市总体规划》等要求,不断提高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并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安排城镇园林绿化经费。同时,县财政每年根据绿地管护面积,安排管护经费。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对在城镇园林绿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破坏和损害绿化行为的及时追究责任。
来源:岳西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