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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沭开展林草种苗执法保护专项行动

   日期:2023-12-04     来源:山东省林业局    浏览:52    评论:0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和整顿林草种苗生产秩序,保护林草植物新品种权人合法权益,按照临沂市2023年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林草植

为进一步规范和整顿林草种苗生产秩序,保护林草植物新品种权人合法权益,按照临沂市2023年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林草植物新品种执法保护专项行动要求,近日,临沭县开展了双打宣传和专项自查活动。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设置宣传专场、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读、印发《共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倡议书》,提高公众种苗法律意识。

二是强化质量自查。对全县林草种苗生产经营持证情况进行汇总摸底,建立持证主体档案数据库,对11家生产经营、23家只经营不生产持证经营主体进行全覆盖式检查,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山东省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林木种苗标签》《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等行业标准,规范提高交易合同、标签、检疫、档案等各项制度落实。重点对全县林草种苗生产经营户在各类电商平台入驻情况进行摸底,详细登记各入驻平台和网址信息,建立网络经营者档案,便于后期日常监管,要求各入驻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并自觉接受平台和部门监督。

同时,对本年度政府投资的国土绿化项目的优良乡土树种、草种和林木良种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力争不断提高林草良种、乡土树种使用率,引导国土绿化项目在作业设计、招标文件、检查验收、合理性评价过程中强化良种使用和种苗质量,提倡就近采购,杜绝“唯价格”采购种苗和使用无证无签种苗。

本次专项行动增强了公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了林草种苗市场经济行为,有效遏制了侵犯林草新品种权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案件发生,为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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