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
建设高颜值鹭岛将有新要求
昨日上午,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李本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园林绿化条例草案的修改情况。
此次,园林绿化条例草案修改稿增加规定:园林绿化规划应当合理安排同本经济特区人口和面积相适应的园林绿化用地面积。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等指标应当高于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不仅如此,法制委还建议增加“园林绿化部门根据园林绿化规划编制区域园林绿化导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公布”,“园林绿化规划和建设应当充分考虑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的需要,符合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求”等规定。同时,还建议提高调整绿地范围控制线的审批层级,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其实,厦门能够成为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并不只是在立法上有所作为。更重要的是,对于“法”的执行。
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德志向常委会报告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下称:生态条例)的实施情况。林德志在会上说,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条例》内容,积极履行职责,在加强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重执行
环境保护成各区领导考核项目
不仅如此,厦门还加强对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林德志介绍说,厦门对万石山、香山等自然景区实施封山育林,植被恢复。同时,对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五缘湾栗喉蜂虎自然保护区加强日常管理和严格保护。
据介绍,厦门已全面禁止开采海砂,全面退出海域养殖,开展海域清淤整治,开展一线岸线沙滩修复工程,修复岸线30公里,建成人造沙滩100多万平方米,退垦还海8.58平方公里。
据统计,截至2017年9月,已完成岛外九大流域范围内截污纳管的自然村86个,已建成或基本建成(含接电、调试)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设施的村庄(社区)308个。
厦门市人民政府提交给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则透露,厦门在全国率先推行各区党政领导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每年年初,由市委书记、市长与区委书记、区长签订年度党政领导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每年年底,对各区的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考评。
据了解,厦门从空气、土壤、水等多个角度全方面的推进污染治理,并发展新能源产业和低碳产业,这些都为厦门打造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不过检查组还是对厦门的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建议。比如,建议全面推行“河长制”,实行河道管理全覆盖,有序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生态”的目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