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按照中央总体部署,共完成6118万亩集体林地的确权到户,发放林权证590.4万本。同时,通过搭建林权流转平台、探索林权流转机制、建立风险补偿保险机制等一系列集体林权配套改革,促进了集体林流转617万亩,改变了人们森林资源不值钱的观念。
“随着集体林权配套改革的推进,如何进一步盘活集体林地‘经营权’,成为我们首要解决的问题。”市林业局林改处处长张来国介绍,集体林权包含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通过林改主体改革,集体林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已然清晰可见。但对于广大林农来说,只有真正盘活“经营权”,才能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
但在我市集体林权流转过程中,不管是租赁、入股,还是林地的直接流转,业主都无法获得“经营权”的相关凭证,仅凭相关合同,在融资等方面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影响了社会资本投身林业的积极性。
为改变这一现状,我市今年将加快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即在巩固集体林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的基础上,把林地经营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让经营权进入市场,流转顺畅,最终,形成集体林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的格局,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身林业产业发展,进一步增加林农财产性收入。“我们将鼓励有条件和积极性的区县,先期进行试点。”张来国说。
“随着集体林权配套改革的推进,如何进一步盘活集体林地‘经营权’,成为我们首要解决的问题。”市林业局林改处处长张来国介绍,集体林权包含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通过林改主体改革,集体林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已然清晰可见。但对于广大林农来说,只有真正盘活“经营权”,才能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
但在我市集体林权流转过程中,不管是租赁、入股,还是林地的直接流转,业主都无法获得“经营权”的相关凭证,仅凭相关合同,在融资等方面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影响了社会资本投身林业的积极性。
为改变这一现状,我市今年将加快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即在巩固集体林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的基础上,把林地经营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让经营权进入市场,流转顺畅,最终,形成集体林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的格局,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身林业产业发展,进一步增加林农财产性收入。“我们将鼓励有条件和积极性的区县,先期进行试点。”张来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