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现将由广西林木和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通过的湿加松等39个林木品种作为良种(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自公告公布之日起,上述品种在林业生产中可以作为林木良种使用,并在本公告规定的适宜种植范围内推广。
特此公告。
附件:
2023年12月28日
2023年第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现将由广西林木和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通过的湿加松等39个林木品种作为良种(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自公告公布之日起,上述品种在林业生产中可以作为林木良种使用,并在本公告规定的适宜种植范围内推广。
特此公告。
附件: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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