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经实质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品种权申请、审批机关应当作出授予品种权的决定、颁发品种权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七条规定:“经实质审查后、符合《条例》规定的品种权申请、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作出授予品种权的决定、向品种权申请人颁发品种权证书、予以登记和公告。”
以下为我省2013年-2023年间,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议通过的11个植物新品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经实质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品种权申请、审批机关应当作出授予品种权的决定、颁发品种权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七条规定:“经实质审查后、符合《条例》规定的品种权申请、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作出授予品种权的决定、向品种权申请人颁发品种权证书、予以登记和公告。”
以下为我省2013年-2023年间,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议通过的11个植物新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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